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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伍”本义与赵至身分之谜 |
作者:周国林 |
    《晋书》卷九二《文苑•赵至传》 ,是治魏晋史者甚为重视的一篇史传。其所以如此,是因为赵至的事迹,为后世了解魏晋时期社会上某些下层人士的政治生活状况,提供了一个生动的实例。     据本传记载,赵至年十六,便从嵇康问学,不久嵇康遇害。嵇康之死在魏景元四年(公元263年),而赵至“欧血而卒,时年三十七”,是在晋武帝太康年间(280—289),由此推知赵至生于曹魏正始年间(240—249),至魏末已成年。他的人生经历中的种种遭遇,可以视作魏晋之际社会政治生活某一侧面的缩影。     赵至的经历,颇有些费解。比如他十四五岁时,为向嵇康求学,竟然背着父母,“亡到山阳”,求康不得方还,后“又将远学,母禁止,至遂阳狂”;年十六,随嵇康还山阳,竟“改名浚,字允元”;学业告成,不归本地,却“向辽西而占户焉。”其后,他在“辽西举郡计吏,到洛,与父相见,时母已亡,父欲令其宦立,仍戒以不归,至乃还辽西。”(以上所引均见《赵至传》,以下凡引此篇,不另注。)     如何理解赵至的这些奇特行为?目前通行的看法,是赵至出身“士伍”,只有从其出身出发,才能解释以上那些不近情理的叙述。 而士伍即士家,魏制大约以十六七岁为丁,所以,赵至在十五岁就起心逃亡,否则一旦被征,就是正式兵士了。此后的落籍他乡,则是为了脱出士家家世的桎梏,获得仕进的机会。     从赵至出身探索他奇特行为的原因,的确是很恰当的。本传称“赵至字景真,代郡人也。寓居洛阳。缑氏令初到官,至年十三,与母同观。母曰:‘汝先世本非微贱,世乱流离,遂为士伍耳。尔后能如此不?’至感母言,诣师受业,闻父耕牛声,投书而泣。”士伍低下的身分,早就在他幼小的心灵中投下一片阴影。     不过,通行看法中并非没有可商之处。这就是,作为一种社会身分,士伍是否等同于士家?进而,赵至是一个什么样的典型人物?这都是值得重新考虑的。鉴于士伍本义的确定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而且弄清楚士伍的演变过程本身就是古史研究中的重要课题,我们就先从记载士伍的有关资料入手,对战国至唐代士伍的身分变迁加以初步的探讨。 “士伍”的本义与转义     现存文献资料中,“士伍”一词首见于《史记》,如《秦本纪》称:“武安侯白起有罪,为士伍,迁阴密。”再见于《汉书》,如《景帝纪》元年七月条中,有“夺罪为士伍”之语。而关于士伍的身分的说明,以东汉卫宏《汉旧仪》的记载为最早:“秦制二十爵……无爵为士伍。”汉末三国之时,则有李奇、如淳的解说。如《史记•秦本纪》裴骃《集解》引如淳之语曰:“尝有爵而有罪得夺爵,皆称士伍。”同书《淮南王列传》注又引如淳言曰:“律‘有罪失官爵称士伍’者也。”     根据这些早期记录,后世对士伍身分又有两种较有影响的解说。其一见于《汉书》颜师古注。《景帝纪》元年七月条注曰:“李奇曰:‘有爵者夺之,使为士伍,有位者免官也。’师古曰:‘此说非也。谓夺其爵,令为士伍,又免其官职,即今律所谓除名也。谓之士伍者,言从士卒之伍也。’”同书《丙吉传》颜师古又注曰:“先尝有爵,经夺免之,而与士卒为伍,故称士伍。”颜说可称之为“除名说”,其中将士伍理解为与士卒为伍,当为士伍即士家说的起源。当代修订本《辞源》,就据此将士伍定义为“士兵的队伍”。 另一种可称之为“刑徒说”。明代董说《七国考•秦刑法考》根据《史记•秦本纪》关于“白起有罪为士伍”的说法,把士伍认定为一种刑徒。清末沈家本的看法与之相同,他在《历代刑法考•刑制总考》中,就把“士伍”同“夷三族”、“斩首”同列为刑罚的一种。 这些解说,仅凭文献资料是难以定其正误的。好在20世纪以来地不爱宝,埋藏数千年的秦汉简牍接连问世,给解开若干千古之谜提供了珍贵的资料。其中自然也有关于士伍身分的资料。著名学者王国维在《流沙坠简•屯戍丛残考释》中,就依据出土资料指出:“士伍者,无爵者之称,汉人有爵者以爵冠其名,如云公乘某五大夫某是;无爵者称士伍,如《淮南王传》之士伍开章、《丙吉传》之士伍尊是也。”他的看法,完全为1975年湖北省云梦县出土的大量秦简所证实。     从《云梦睡虎地秦简》可见,战国至秦末士伍在社会上占很大比重,书中凡35见,写作“士五”。士伍之中,财富差别很大,有贫困的劳动者,也有拥有土地、奴婢的富有者。如《封诊式》中有一士伍“一宇二内,各有户,内室皆瓦盖,木大具,门桑十木”,并有“臣某,妾小女子某”;  另一士伍甲则因其奴仆强悍,“不田作,不听甲令,谒买公,斩以为城旦,受贾钱。” 不过,作为无爵者,士伍的政治地位都是低下的。《内史杂律》规定,“除佐必当壮以上,毋除士五新傅。” 在与有爵者的交往与诉讼中,士伍就处于不利的地位。当然,士伍也可通过自己的努力而获得爵位。《封诊式•夺首》中,就有一个士伍与某公士一起参战,争献一颗首级之事。  大量士伍的存在,不可能都是有罪而被夺爵者,同时也显然不是刑徒,不是士家,而是一种无爵位而政治地位低的民众。正是因为士伍政治地位低,功勋显赫如白起者在得罪秦王后,才被打入这一行列。这一不争的事实还显示出,士伍的得名也不是因为“与士卒为伍”。先秦时期,民众有士农工商之分。士有进入仕途的可能,但在为官之前,终归是民,是无权者。士伍之“士”的本义,或许便取自四民之一的“士”。假若如此,士伍便与后世的“民伍”有些相近,或以为到了汉代,士伍的地位更为下降,一般是指有罪的人及其后代。从有关材料看,这种估计尚缺乏说明力,戍守居延的士兵中,士伍仍然大量存在,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他们及其先代犯过罪。《居延汉简甲乙编》中,载有不少士伍资料。如: 戍卒赵国邯郸邑中阳陵里士伍赵安世年三十五(50•15)  居延甲渠候官第廿七隧长士伍李宫(157•9) 田卒昌邑国湖陵治昌里士五彭武年廿四(501•1) 昌邑国赵垣里士五淳于龙年廿四(517•1) 士伍在边防中为数众多,有的还做了基层头目隧长,其作用是不可低估的。自然,他们不是专门的士家。和他们一起守卫边防的,有大量的有爵者,秦汉爵位一至八等的名号,在戍卒中就有不少。如: 田卒大河郡东平陆常昌里公士吴虏年三十四(509•1) 戍卒河东皮氏成都里上造傅咸年二十(533•2) 戍卒张掖郡居延昌里簪褭司马骏年廿二(286•14) 居延西道里不更许宗年卅五长七尺五寸(37•23) 魏郡繁阳高武里大夫谢牧年四十长七尺二寸黑色(15•14) 官大夫……里年廿八……(116•53)     肩水候官执胡隧长公大夫奚路人中劳三岁一月能书会计治官民颇如律令文年四十七岁长七尺五寸氐池宜药里家去官六百五十里(179•4) 止北隧长居延累山里公乘叶道年卅八(52•19)     广大的士伍,在防守征战中,简直可以说是“与有爵者为伍”了。那么,他们与有罪被夺爵者有什么关系呢?在青海大通县出土的西汉简中,有一枚上有“夺爵士五毋爵”的记载。 由此可以得知,西汉时士伍仍同先秦时一样,有原本无爵者,有被夺爵者。正是因为有无爵者这类人存在,政府才把犯罪失爵者贬入这一行列。不过被夺爵者会受到官府更多的限制,很难得到改变地位的机会,他们便成为士伍中最受压抑的一群人。     东汉时期,情况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众所周知,自西汉以来,国家以立汉社稷、天子即位等若干名目,大量地赐爵。但同时,仍有未获爵者,有被夺爵者。而在《后汉书》中,却未见到士伍一词。论者认为,汉代大量赐爵,“已失去了军功、事功的内涵,而成了一件装璜门面,普施君恩的御用物。” 无爵者与有爵者已没有了先前那么大的差别,故“士伍”也少有人提及了。这个推断,是有道理的。汉末王粲在《爵论》中说:“依律有夺爵之法,此谓古者爵行之时,民赐爵则喜,夺爵则惧,故可以夺赐而法也;今爵事废矣,民不知爵者何也,夺之民亦不惧,赐之民亦不喜,是空设文书,而无用也。”由于这个缘故,官爵被夺者也就采用“禁锢还家”之类的表述方式了。不过,士伍的书面意义并未改变,这从李奇、如淳注文可以窥知。     接下来的问题是,魏晋时期士伍的本义是否发生变化,成为了“士兵的队伍”?依据《三国志》中的有关记载,回答是否定的。《魏书•公孙度传》注引《魏略》载公孙渊上魏明帝表,其中说到吴国遣使与辽东交通,渊斩其使者,“其吏从兵众,皆士伍小人,给使东西,不得自由,面缚乞降,不忍诛杀,辄听纳受,徙充边城。”《蜀书•吕乂传》载:“蜀郡一都之会,户口众多,又(诸葛)亮卒之后,士伍亡命,更相重冒,奸巧非一。”《吴书•诸葛恪传》载,太傅诸葛恪被杀之后,臧均表乞收葬恪有云:“愿圣朝稽则乾坤,怒不极旬,使其乡邑若故吏民,收以士伍之服,惠以三寸之棺。”三例中的“士伍”,如果理解为士兵,显然是解释不通的。 倒是《晋书》中,有一例可以理解为士兵。《凉武昭王李玄盛传》载其上东晋表,称其世子、次子均亲临战阵,制御西域,辑宁殊方,“自余诸子,皆在戎间,率先士伍。”不过,仅此一例,尚不足以说明士伍的词义已转变为士兵。现代著名语言学家王力在谈到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的“例不十不立法”时说:“我们寻觅汉语发展的内都规律,不免要遭遇一些例外,但如果只是个别的例外,绝对不能破坏一般的规律。古人之所以不相信‘孤证’,就是这个道理。例外或孤证当然也有它的原因,但是那往往是一种偶然的外因,例如传抄之误。” 这段话,颇具启发意义。魏晋典籍中,作为成语,“身(躬、率)先士卒(卒伍)”随处可见,却很难再见到一例“身先士伍”。然则这一例孤证,就可能是传抄之误,或者是使用不严格、不规范了。     到了南北朝,传统意义上的“士伍“一词,更难见到,差不多已经绝迹。作为身分低微者,仅从《隋书•独孤楷传》中见到一例。传称李屯“从齐神武帝与周师战于沙苑,齐师败绩;因为柱国独孤信所擒,配为士伍,给使信家,渐得亲近,因赐姓独孤氏。”(《北史》卷七十三《独孤楷传》文字相同)     而在南朝,士伍的含义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魏书•岛夷刘裕传》称:“裕本寒微,不参士伍,及擅时政,便肆意杀戮,以威惧下。”《梁书•刘孝绰传》记载:廷尉卿刘孝绰为人所劾免官,梁武帝对他重新任用,孝绰启谢有云:“日月昭回,俯明枉直,狱书每御,辄鉴蒋济之冤,炙发见明,非关陈正之辨。遂漏斯密网,免彼严棘,得使还同士伍,比屋唐民,生死肉骨,岂侔其施!”这里的“士伍”,显然不是卑微之人,而是士族之伍,甚至接近官宦之列了。士伍当时略同于“仕伍”,《通典》卷三引梁武帝时尚书令沈约上言有云:“昨日卑微,今日仕伍。”(《南史•王 孺传》“仕伍”作“士流”)士伍与仕伍如此之接近,推想是当时士庶之分严格,士族地位优越,他们入仕甚易,就如《孟子•滕文公下》所云:“士之仕也,犹农夫之耕也。”士伍之为仕伍,也就顺理成章了。到了唐代,这一点更为明显。《旧唐书•食货志》记载,武德七年始定律令,“食禄之家,不得与下人争利,工商杂类,不得预于士伍。”《大唐新语》卷二记载,高祖即位,以舞胡安叱奴为散骑侍郎,礼部尚书李纲谏曰:“臣按《周礼》,均工乐胥,不得参士伍,虽复才如子野,妙等师襄,皆终身继代,不改其业。”刘知几在其《史通•忤时》中,也曾自称“策名仕伍,待罪朝列,三为史臣,再入东观。”从前与“小人”连在一起的士伍,唐代已用来表示上层人士的身分了!     以上考述表明,战国西汉时期,无爵者称士伍,因犯罪而夺爵者被贬入这一行列,成为其中最受压抑者。东汉时期,因赐爵制等原因,有无爵位者的差别在缩小,士伍不再像先前那样低下,但其本义并未发生变化。魏晋时期,书面语言中的士伍仍然如此。不过,由于门阀制度的兴起,“士”更多地用来表示士庶之分的“士”。在南朝,士伍已转义为“仕”伍。发展到唐代,这种意义已经确立下来。 魏晋士伍仕进的艰难与凶险     根据上面的辨析,再读《赵至传》“闻父耕叱牛声,投书而泣”,可以理解为赵至之父在世乱流离,沦为士伍后,成为一介平民了。这种人及其子女的地位,比起兵家子弟更难改变。魏晋史籍中,保留着一些兵家子弟仕进的资料。如《三国志•魏书•杨俊传》载:“俊自少及长,以人伦自任。同郡审固、陈留卫恂本皆出自兵伍,俊资拔奖致,咸作佳士,后固位郡守,恂御史、县令。”《吴书•孙休传》注引《襄阳记》载:李衡“本襄阳卒家子也,汉末入吴为武昌庶民。”后历位尚书剧曹郎、丹杨太守、威远将军。《魏书•齐王芳纪》载,嘉平五年魏吴合肥之战中,魏士兵刘整、郑像被俘,宁死不屈。次年,“追赐整、像关中侯,各除士名,使子袭爵。”三例中的兵家子,或因才能,或因功劳,得授官职与爵位。     如果说前两例时间稍早,士家制度尚不严格,后一例情况有些特殊,那么,《晋书》中记载的另两位兵家子的事迹,是够说明问题的。一位是刘卞,《张华传附刘卞传》称,卞“本兵家子,质直少言,少为县小吏”,因祖秀才推荐,县令召为门下吏,并免其兵役,送入太学,试经为台四品吏,后来官至并州刺史、左卫率。第二位是王尼,本传称他“本兵家子,寓居洛阳,卓荦不羁。”初为护军府军士,因与名士胡毋辅之等交往,护军“即与尼长假,因免为兵”。其后,东嬴公司马腾辟为车骑府舍人,他居然不就,东海王司马越权倾朝野,他也不叩拜。其地位与气度,是一般官吏也赶不上的。与刘卞、王尼相比,赵至的奋斗经历就艰难得多了。这之间的差别,体现的是士家与士伍的差别。     《晋书》中,和赵至的经历有些接近甚至更值得同情的还有一个人,这就是东晋的沈劲。沈劲之父沈充,曾参与王敦反抗朝廷的军事行动,劲当坐诛,因乡人匿之得免。《沈劲传》言:“劲少有节操,哀父死于非义,志欲立勋以雪先耻,年三十余,以刑家不得仕进。”郡将王胡之深异之,及迁平北将军、司州刺史,将镇洛阳,上疏有云:“吴兴男子沈劲,清操著于乡邦,贞固足以干事。且臣今西,文武义故,吴兴人最多,若令劲参臣府事者,见人既悦,义附亦众。劲父充昔虽得罪先朝,然其门户累蒙旷荡,不审可得特垂沛然,许臣所上否?”诏听之。升平中(357—360),前燕慕容恪进攻洛阳。时冠军将军陈•守洛阳,众不过二千,“劲自表求配佑效力,因以劲以劲补冠军长史,令自募壮士,得千余人,以助佑击贼,频以寡制众。”后陈佑后退,“劲志欲致命,欣获死所。寻为恪所攻,城陷,被执,神气自若……遂遇害。”     这段资料表明,沈劲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是多少艰难!解除刘卞、王尼二人兵籍的,一个是县令,一个是护军,而且二人免兵籍后,都受到厚遇。可因为沈劲是“刑家”,就连刺史也不能直接录用他,得恳请皇帝“特垂沛然”,才敢令其参军;其后,沈劲为立功以雪先耻,自募兵士上战场,大敌当前,被抛在死所。其境况与刘卞、王尼实在差得太远了。先代犯罪而官爵被夺,后代欲登上仕途,真是难于上青天。正是因为这种人政治地位低下,新的王朝建立,只要解除对他们的禁锢,就足以显示皇恩浩荡。晋朝与宋齐梁陈禅代之初,都发过这种诏书。如《晋书•武帝纪》载泰始元年诏:“除旧嫌,解禁锢,亡官失爵者悉复之。”《宋书•武帝纪》载永初元年诏:“亡官失爵,禁锢夺劳,一依旧准。”不用说,这种机会是数十年上百年才可遇到的。赵至的父辈,就没能得到这种“恩典”。 赵至的母亲说:“汝先世本非微贱,世乱流离,遂为士伍耳。”这段话中,实际上有潜台词,就是赵至先辈中,有得罪朝廷之举,从此数代受牵连,一蹶不振。在身分制社会中,株连本是常见现象,而在魏晋时期,门阀制度确立,株连政策对才华之士的阻碍更大。当时,仕进首重门第,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士伍之家要想踏入仕途,谈何容易!明乎此,再看赵至的种种奇特行为,也就不足为怪了。     在听到母亲“尔后当如此(缑氏令)不”的希望后,赵至感母言,诣师受业,企图走学而优则仕的道路。他采取阳狂手段,甚至“又炙身体十数处” ,经过千辛万苦,求学的愿望终算实现了。然而,仕进的道路没有他预想的那样宽广,士伍的身分像鬼影似地纠缠着他,使他在本地直不起腰、抬不起头来,只得远离家乡了。嵇康卒后,他至魏兴见太守张嗣宗,甚被优遇。嗣宗迁江夏相,随到涢川,欲通过嗣宗入吴。而嗣宗卒,入吴未成,又不能返家,万般无奈之下,“乃向辽西而占户焉。”     当时的辽西,比中原荒凉得多,身分方面的限制自然会小些。如此,赵至奔波迢迢三千里,托身于举目无亲之乡,也可见其苦心了。行前,他给好友嵇蕃写信,倾诉衷肠。信中设想了自己离群远适后的途中艰难。“鸡鸣戒旦,则飘尔晨征,日薄西山,则马首靡托。”“进无所由,退无所据,涉泽求蹊,披榛觅路,啸咏沟渠,良不可度。”不过,行路的艰难,并不在他的畏惧之列。“至若兰芷倾顿,桂林移植,根萌未树而牙浅弦急,每恐风波潜骇,危机密发,此所以怵惕于长衡也。又北土之性,难以托根,投人夜光,鲜不按剑。今将殖橘柚于玄朔,蒂华藕于修陵,表龙章于裸壤,奏《韶》《武》于聋俗,固难以取贵矣。”他所担忧的,是能否在辽西立住脚,取得进身之阶。虽然知道“步骤之士不足为贵”,但这个被嵇康评为“头小而锐,童子白黑分明,有白起之风”的青年,却不甘于命运的安排,对未来不放弃最后一线希望,他猛志纷纭、雄心四据,要像白起那样干一番事业,“思蹑云梯,横奋八极,披艰扫秽,荡海夷岳,蹴昆仑使西倒,蹋太山令东覆,平涤九区,恢维宇宙。”他这时的忧乐,是“大丈夫之忧乐”。     然而,残酷的现实无情地粉碎了他的梦想。他到辽西,“举郡计吏,到洛,与父相遇。时母已亡,父欲令其宦立,弗之告,仍戒以不归。”回辽西后,“幽州三辟部从事,断九狱,见称精审。太康中,以良吏赴洛,方知母亡。”母亲的去世,给他的刺激太大了。 起初,赵至听到母亲回顾家史,“自耻士伍,欲以宦学立名,期以荣养。”按当时道德标准,“孝以显亲为大,禄养为荣。” 赵至“期以荣养”,可见是个孝子。而实际情况是,他不仅未禄养父母,就连母亲去世也不在身边,母亲去世许久,他还蒙在鼓中,地位也没有母亲期望的“缑氏令”那么高。他此时的悲哀,就不仅仅是“子欲养而亲不在”了。前途的渺茫使他对人生绝望,“大丈夫之忧乐”顿时坠入悲痛的深渊,一切剧烈起伏的情绪聚焦在这万念俱灰的转折点,他的精神崩溃了,于是“其志不就,号愤恸哭,欧血而卒”。没想到嵇康一语成谶,“有白起之风”的赵至,就像白起一样不能寿终正寝。所不同的,是白起之死起因于他后来不死心塌地为朝廷效力,而赵至却是太想为政府卖命。赵至的早逝,分明是门阀制度、株连政策所导致。赵至同东晋的沈劲一样,都力图改变自己低下的政治地位,如果说沈劲死得壮烈,赵至就死得惨烈了。门阀制度、株连政策之伤人,只是没有刀枪那样见血而已。     为改变低下的政治地位而奋争,最后终于未能摆脱命运的安排,赵至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人物。在魏晋时期,像他这种难于把握自己命运的人,是为数不少的。透过赵至的事迹,可以了解到当时社会下层人士在政治生活中的低下地位,这是《赵至传》认识价值的重要之点。     最后,说几句似乎有点走题的话,赵至虽然师从嵇康,但他身上却没有一点点竹林名士那种倜傥潇洒的影子,他太执著了。人称魏晋名士风流,看来下层人物难做名士,是难成“风度”,难得“风流”的。或许他们的辛酸,正是名士风 流的陪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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