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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上的大连内容 |
来 源: |
中国食品安全报 |
标 题: |
大连开展中小学生"盘中餐"守护行动 |
日 期: |
2022-04-02 |
作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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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 为提高中小学生膳食质量,守护学生健康成长,辽宁省大连市落实学校保障学生餐食安全与质量主体责任,继2021年开展"舌尖上的安全"活动后,2022年接续启动中小学校"盘中餐"守护行动,通过加强中小学生集体用餐管理,促进学校和供餐单位不断改善学生餐质量。
一是理顺食堂经营管理方式,提高食堂管理服务质量。全市中小学食堂原则上采取自主经营方式供餐,确有困难不能自主经营食堂的学校,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经营。因条件所限必须选择校外供餐单位供餐的学校,以公开招标方式优先选择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并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的供餐单位。
二是规范学校自营食堂采购环节管理,提高所购食品及原料质量。学校严把采购关,建立食品及原料采购制度,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采购原则,到证照齐全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建立并完善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调料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三是精心设计制定食谱,提高学生"盘中餐"营养和品质。学校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地方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营养专业人员或者支持学校聘请营养专业人员,参照《大连市中小学生营养午餐四季标准食谱》,针对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健康需求,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制定学生食谱,保证营养,均衡膳食。
四是健全伙食费使用制度,规范伙食费收支行为。学生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在保证学生营养需要的前提下,兼顾学生餐支出的城乡家庭可支配收入占比和学生餐成本。
五是强化过程监管,落实师生及家长参与食堂管理制度。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今年各中小学校食堂要100%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可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切实落实学生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陪餐人员要进行客观评价,做好陪餐记录和反馈。
六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和膳食质量。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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